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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基金管理模式实验调查活动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一个法律,在出台之时肯定会存在问题,但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中国电子技术节能协会废旧电子产品综合利用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合作,一直在跟踪法律的进展,开展各类实验和调查活动,力图模拟和展示专项基金管理模式可能对企业行为和回收处理市场产生的影响。为政策的完善和实施提供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从年初开始,将持续地开展调查活动,调查的内容也很简单,你只需要根据你的经验,回答问题即可,调查结果不会涉及企业名称,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一、 实验流程说明
1.在本文第二部分中,介绍了当前专项基金可能采纳的管理模式,及其对企业未来收益可能造成的影响,企业需以此为决策背景提出自己的见解,并提供答案。
2. 请根据贵企业的发展策略,在提供的几种决策行动中做出一种选择,并反馈给我们。
3. 我们根据所有参与者的决策,计算每个参与者在此一轮决策行动中的可能获得的行动收益。
4. 我们将决策收益的计算结果发布给大家,并请大家根据这个结果再次决策。这个过程需要重复三次,第二次选择,需要根据第一次结果报告和决策背景。
5. 根据三轮实验的汇总结果,我们会给予参与者与实验收益相对应的现金奖励。并为大家提供本实验设计思路、计算方法及数据结果的详细分析报告。
二、 实验主体部分
1.决策背景:专项基金的基本管理思路是从生产者征收回收处理费,用于补贴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处理活动。目前从责任-权利对等和管理成本的角度,倾向于针对品牌企业征收,由品牌企业申报下一年的产量,按新产品每台收取一定费用进入专项基金。专项基金将补贴有资质的处理企业。(每台回收处理的产品会有固定的补贴金额)。以电视机为例,目前拟每台新产品收取20元处理费纳入专项基金,并对回收处理环节每台补贴85元。专项基金的管理体现了延伸生产者责任的原则,并会在以下几方面影响品牌企业的未来成本-收益:
产品生产成本:每生产一台新产品都会增加相同数量的回收处理费用(20元)。
产品耐用性:提升产品耐用性,将延缓未来产品进入废物流的时间,降低社会整体废物处理成本,其对个体企业的收益主要体现在消费者效用的提升,间接转化为企业产品品牌的价值。
产品回收处理:缴纳回收处理费的品牌企业如果直接参与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理,会从专项基金中获得相应的补贴,但交付有资质的处理企业时需要支付一定的处理费,处理费标准是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如果生产企业处理自己的产品,还有可能从易拆解、易再生利用设计中获得额外收益。
决策行动:基于上述背景信息,请您根据贵企业的情况在下列决策行动中做出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坚持品牌产品生产,全面参与废弃产品的回收和处理(不局限于自身品牌的废弃产品)
坚持品牌产品生产,参与废弃产品的回收(不局限于自身品牌的废弃产品),并交付有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处理企业处理
坚持品牌产品生产,参与废弃产品的回收和处理(只针对自有品牌的废弃产品)
坚持品牌产品生产,除缴纳法定的回收处理费以外,不参与废弃产品的回收和处理
放弃品牌产品生产,改为贴牌生产
关厂,或转产不涉及回收处理费的产品
三、 企业基本信息
为了帮助我们进一步分析,请您提供以下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主要产品产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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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机
CRT电视机
自有品牌
贴牌代工
自有品牌
贴牌代工
2008
2009
2010
四、 其它意见建议
如果您对回收专项基金的管理还有其它意见建议,欢迎提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件:
主要产品产量(台):
五、 联系方式